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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2021年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澳門保送生簡章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09:5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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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澳门保送生常见问答

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視特區大學建設。建校37年,深圳大學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學校秉承“自立、自律、自強”的校訓,形成了“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的辦學特色,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已經成為一所學科齊全、設施完善、師資優良、管理規範的綜合性大學。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滄海、麗湖、羅湖四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全日制在校生37684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8632人、碩士研究生8337人、博士研究生301人、留學生414人,成人教育學生23706人。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4個教學學院,100個本科專業,兩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省級特色專業14個;有省級重點學科15個。有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10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9個,博士後工作站1個。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8個;有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22個。工程學、臨床醫學、材料科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化學、物理學進入ESI學科世界排名前1%。

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成果豐碩。現有教職工3660人,其中專任教師2350人(教授543人、副教授667人)、技術人員544人、管理人員766人。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科研合作、國際化師資建設、國際文化交流”,現與境外300余所高校建立聯繫,開展學生交換、教師研修、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品質和層次。

深圳大學將繼續立足深圳,依託粵港澳大灣區的經濟社會發展,面向國際,以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培養高素質創新創業人才,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實現內涵發展,為建設新時代人民滿意的高水準特區大學而努力奮鬥。

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

全國十大最美校園之一

全國文明校園

2021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中國內地高校第16名(較去年上升2位),世界排名位居401—500位之間

QS 2021 世界大學排名:中國內地高校並列第33名

2019全球PCT專利申請量:全球教育機構第3名,中國高校第2

校友會2020中國最具財富創造力大學排行榜:全國高校第3名

26個專業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7個專業入選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

二、保送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應屆高中畢業生;

(三)持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有效期限為5年或10年者)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四)品學兼優、綜合素質較好或有特長的學生(綜合水平名列全級前40%內);

(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由所屬的澳門中學推薦,符合澳門高等教育局規定的保送生資格,學歷檔案材料真實齊全。

三、招生專業

注:1.學校招收澳門保送生僅限於普通類專業,音樂類、美術類、體育類專業不在招生範圍;

2.最終招生專業以報名系統公佈為准。

四、招生計劃

2021年深圳大學澳門保送生招生計劃數為 10 人(最終計劃數以澳門高等教育局公佈為准)。

五、考核方式

面試(實際考核方式視疫情防控情況、澳門高等教育局、國家教育部和我校安排作相應調整)。

六、錄取原則

根據考生報考志願、面試情況、高中阶段学习情况和學生綜合表現,擇優錄取。

七、相關要求

(一)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二)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

(三)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四)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五)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教港澳臺辦〔2016〕96號)進行管理;

(六)學生與內地學生執行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八、其他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

深圳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各專業學分制學費標準(澳門保送生)

(二)住宿費:人民幣800—1500元/學年;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數為准。

(三)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四)如教育部、聯招辦、澳門高等教育局關於澳门保送生的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九、查詢方式

單位:深圳大學

電話:86-755-26536235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傳真:86-755-26534482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

單位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粵海校區,郵政編碼:518060),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66號(麗湖校區,郵政編碼:518055)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〇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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