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问答
一、入學途徑
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以下簡稱“全國聯招”)入學考試,報讀深圳大學。具體報名條件、報名方式、報名資格審核及考試安排詳見《201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簡章》(http://www.eeagd.edu.cn/portal/messages/1540911387164.html)。
二、招生計畫及類別
(一)招生計畫:深圳大學2018年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98人,2019年招生計畫以聯招辦最終公佈為准。
(二)計畫類別:本科普通類。
三、招生專業
共有28個專業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具體招生專業詳見下表。專業介紹及專業受限請參閱“深圳大學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介紹”(https://zs.szu.edu.cn/page?m=yxzy&c=00060001)。
四、志願填報
(一)全國聯招考試成績公佈後,2019年6月中下旬考生填報志願,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填報志願網址與網上報名網址一致。
(二)填報志願前,考生應認真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專業目錄》,瞭解高校基本情況、招生專業、收費標準、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項。
(三)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考生可填報10所高校本科志願,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一個專業服從選項。
五、錄取
(一)聯招辦於2019年7月初組織錄取工作。錄取工作實施網上錄取,分為本科和預科兩個批次,按照“先本科、後預科”的順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
(二)我校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志願及本校招生計畫、錄取要求,在聯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擇優錄取新生。我校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聯招辦核准後辦理錄取手續,向考生寄送加蓋我校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三)考生投檔排位原則:根據考生報考科類及考試成績情況分別排序,即考生按文理科及考生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排序,並在公佈成績同時予以公佈。考生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為中文、歷史、地理、數學、英語;理工類為數學、物理、化學、中文、英語。
六、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
(二)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按最高收費標準預存,學校將以學生的實際住房收費標準來扣收住宿費)。
以上收費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批准數為准。
七、入學與體檢
(一)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
(二)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三)新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八、學歷學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凖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九、錄取信息
(一)可在聯招辦網站上查詢當年的聯考成績和錄取情況。在“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信息網”上查詢有關招生政策和招生辦法及高校信息。上述網站同時向考生提供招生諮詢及相關服務;
(二)從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zu.edu.cn)查詢;
(三)由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以此為準)。
十、其他
(一)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二)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學生的規定》進行管理。學生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享受同等醫療保障政策,按規定參加高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並享受同等待遇;
(三)如聯招辦關於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的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十一、招生咨詢和聯系方式
聯招辦聯繫電話:86-20-8933 8633轉7
深圳大學招生辦聯繫電話:86-755-2673 3353
傳真:86-755-2653 4482
學校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後海校區 51806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66號(西麗校區 518055)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