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常见问答 >> 正文

转专业&大类分流    

时间:2026年06月06日 10:00     点击数:    


问:考入深圳大学后可否“转专业”?转专业政策是怎样的?

关于转专业,深大政策相对比较宽松,未申请毕业均有机会申请转专业

    转出无条件,转入要考核。转入考核办法由转入学院(制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参加专业能力笔试+面试笔试科目由学院(部)根据学科专业要求及特点确定(理工医科类专业通常考数学,文科类专业通常考英语,也有少数专业采用个性化笔试科目)。几乎全校的专业都接收转专业。

【特别提示】(以学校教务部当年最新公布为准):

u 按体育类、艺术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的学生,不得

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其

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保送生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u 卓越班转入有绩点要求。

u 按大类招生录取,当学期已进行本科专业分流的学生,原则上该学期不得申请转入本院(部)内

同一大类的其他专业。

u 学生只能申请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为避免与国家现行的招生政策冲突,上一年未招生的

专业暂不接受学生转入。

u 学校鼓励学生自主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微专业等。学生可在全校范围内跨院系自由选

课。

    因此入校后,随着对专业理解的加深,学生有较多机会选择进入自己心仪的专业进行学习。


问: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如何进行“专业分流”?

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专业分流办法如下:

【时间】: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

【原则】:遵循自主申请、志愿优先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细则】:由各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分流细则,原则上优先考虑学生的意愿,若某专业申请人数

过多,将结合学生当时的绩点等情况,综合择优分流。

【特别提示同一学院(部)不同大类进行培养的学生,不能跨类进行专业分流;广东省外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可优先选择原录取专业,如选择该大类下的其他专业,则按照学院(部)制定的分流规则进行专业分流。





上一条:志愿填报(报考、投档、录取相关)
下一条:培养特色

联系我们

  • 地址:粤海校区汇元楼339室    
  • 邮编:518060    
  • 电子邮箱:zsb@szu.edu.cn(全日制本科)   szuyz@szu.edu.cn(研究生)    
  • 咨询电话:粤海:0755-2653 6235(周一到五)(8:30—12:00 14:00—17:30)    
  • 丽湖:0755-2673 6235(周一、周三、周五)    

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