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考入深圳大学后可否转专业?
答:深圳大学有多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往年整体转专业成功比例约为45%):
(1)按大类和专业相结合的模式招生,按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大类模式培养。
(2)转专业规则(以教务部当年最新公布为准):
u未申报毕业前均有机会申请转专业。转专业通常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非卓越班的专业,转出无条件,转入须考核。部分学院设置了报名基本要求(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传播学院、经济学院),建议学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各学院(部)公布的专业接收报名信息。
u转入需参加专业能力笔试(多为数学或英语,由转入学院/部自定,部分学院会根据当年情况决定专业能力笔试标准),学院(部)根据学生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按照专业接受转入人数的1.2倍确定参加专业能力面试的学生名单。转专业最终按照总成绩(由专业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而得)择优录取。
u卓越班转入有绩点要求,原则上学生申请转入卓越班的时间为入校的第一学年。
u按体育类、艺术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得转入其他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类专业保送生不得转入小语种以外的相关专业。
u按大类招生录取,当学期已进行本科专业分流的学生,原则上该学期不得申请转入本院(部)内同一大类的其他专业。
u学生只能申请与本人同一年级的相应专业。为避免与国家现行的招生政策冲突,上一年未招生的专业暂不接受学生转入。
(3)学校鼓励学生自主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生可以在全校范围内跨院系自由选课。因此,入校后,随着对专业理解的加深,学生有较多机会选择进入心仪的专业进行学习。
问:大类招生,入校后如何进行“专业分流”?
答: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专业分流办法如下:
u时间:入学后第二学期进行。
u原则:遵循自主申请、志愿优先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u细则:由各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分流细则,原则上优先考虑学生的意愿,若某专业申请人数过多,将结合学生当时的绩点等情况,综合择优分流。
u同一学院(部)不同大类进行培养的学生,不能跨类进行专业分流;广东省外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可优先选择原录取专业,如选择该大类下的其他专业,则按照学院(部)制定的分流规则进行专业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