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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4年自主招收香港學生簡章    

时间:2024年06月17日 14:27     点击数:    


一、學校簡介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視深圳大學建設,組織北大援建中文、外語類學科,清華援建電子、建築類學科,人大援建經濟、法律類學科。建校41年,深圳大學秉承“自立、自律、自強”的校訓,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形成了“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的辦學特色,培養了近30萬各類創新創業人才,95%以上紮根粵港澳大灣區,為特區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學校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發展戰略,成為內地進步最快的大學之一,綜合實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人事管理體制等領域的改革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學校已經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實力雄厚、在國內外具有良好聲譽和重要影響力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在校生44554人,其中本科生28792人、碩士研究生14465人、博士研究生849人、留學生448人。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高層次人才引進和培養成果豐碩。現有教職工4198人,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199位,廣東省高層次人才103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2104位。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7個學院,104個本科專業和3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4個;有省級一流學科17個;學術學位博士授權一級學科15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類別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4個,博士後工作站1個。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6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27個。工程學、臨床醫學、材料科學、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化學、物理學、社會科學總論、環境科學/生態學、藥理學與毒理學、農業科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精神病學與心理學、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地球科學、免疫學、數學、微生物學等19個學科進入ESI學科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學、材料科學、計算機科學、化學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學校積極實施高水平對外開放,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科研合作、國際化師資建設、國際文化交流”。目前與境外290所高校(機構)建立了交流合作關係,遍佈全球55個國家和地區,開展學生交換、教師互訪和科技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並積極吸納全球留學生就讀深造,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品質和層次,形成日益濃厚的國際化辦學氛圍。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綜合性大學、打造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隸屬深圳大學(深大校发〔2024〕98号),旨在積極探索促進深港教育的雙向融合發展,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香港青年在本地接受優質高等教育提供更多元的選擇。深圳大學與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等開展合作,打造產教融合的新型學院,培養愛國愛港的優秀传媒人才。香港學院提供在香港授課的深圳大學學士學位課程,均經香港教育局根據《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規管)條例》(第493章)第10條註冊(課程註冊編號233326、233327)。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以港澳學生為主要招生對象,實施四年制本科學歷教育,香港學院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大綱、課程設置等與深圳大學校本部基本保持一致,畢業考核及學歷和學位的授予按照深圳大學的規定執行。香港學院學生屬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4年首年招生,面向香港學生。學生學習地點在香港,由非本地課程主辦者香港明禮德學院協助提供辦學場地設施並輔助日常事務性管理,個別課程需要到深圳大學本部完成。學生在就讀期間有在深圳本校交流學習意願的,經深圳大學審核並同意後可來深圳大學本校就讀一學期或一學年。

二、報考條件

(一)熱愛祖國,熱愛香港,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品行端正,擁護“一國兩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二)高中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最遲在入學前取得高中畢業證書),年齡不超過30周歲。

(三)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證件須在有效期之內。

三、招生專業

院系

招生專業

專業類別

學制

傳播學院

網絡與新媒體

視聽傳播方向:課程註冊編號233326

網絡傳播方向:課程註冊編號233327

文理兼類

4

注:錄取通知書、畢業證及學位證中不標注具體方向

四、辦學地點

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五、招生計劃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2024年招收香港學生計劃視申請和考核情況而定。

六、申請、考核辦法和相關事項

(一)申請報名

1.報名(電子版報名材料)

第一批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24時前

第二批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20日24時前

2.現場確認

時間:

第一批即日起至2024年7月1日24時前

第二批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21日24時前

報名費:HK$500元/人。

地點: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備註:第一批和第二批不得重複報名。

3.申請材料

申請者提供的所有材料須真實有效,如有不實,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負責。

(1)電子版材料

申請者須在截止時間前(以收到電子郵件的時間為准,逾期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將以下所有申請材料電子版(文檔名請設置為簡體)以壓縮文檔方式發至zsb@szu.edu.cn(郵件名以“姓名(简体)+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4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材料”方式命名,未按要求命名發送的材料無效)

①《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4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入学申请表》(見附件1),手寫簽字須加蓋學校公章並在貼相片處貼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相片(彩色掃描PDF文檔)。

②《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4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見附件2)(EXCEL文檔)。

③个人免冠電子照片(高清版JPG圖片)。

④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正反面、彩色掃描JPG圖片)。

⑤成績單或高中畢業證書:應屆生必須提供中四、中五學年及中六上學期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彩色掃描PDF文檔);非應屆生必須提供高中畢業證書(彩色掃描PDF文檔)。

⑥考生所在中學負責人推薦意見(非必須、彩色掃描PDF文檔)。

⑦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如學習概覽等,彩色掃描PDF文檔)。

(2)紙質版材料

電子版材料發送至指定郵箱後,申請者須在截止時間前將以上所有材料紙質版提交到現場確認處(逾期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並備正本供現場確認核對。

(二)資格初審

深圳大學將組織專家對報名成功的香港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初審合格名單將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

(三)考核

深圳大學將組織考官對初審合格者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初定於2024年7月,具體時間及面試安排請留意電子郵件以及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最新公告。

七、錄取原則

(一)根據考生報考志願、面試情況、高中階段學習情況和學生綜合表現,擇優錄取,擬錄取結果將在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二)我校將確認入讀的擬录取名單報送廣東省教育廳審核,審核通過後辦理相關錄取手續,預計於2024年8月發出正式錄取通知書。

八、收費標準

(一)學費(不含書費):根據香港非本地課程專案相關規定,學生每學年須繳交兩期金額相同的學費,第一期在秋季學期(約9月初至1月底)繳付,第二期則在春季學期(約2月底至7月中)繳付,每期金額HK$50,000。每年的學費金額或會按年調整。

(二)報名費與註冊費:除了學費,學生報名時需繳交報名費HK$500,辨理註册手續時需繳交註冊費HK$3,000。

以上收費都以香港明禮德學院的名義收取並向學生發出收據。

九、獎學金

1.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社會獎學金,由深圳大學根據各類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

2.卓越獎學金:全獎1名,金額HK$100,000;半獎2名,金額HK$50,000。由香港明禮德學院設置並根據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

3.首屆新生獎學金:獲錄取並正式註冊入讀的首屆2024級學生可獲得新生獎學金。一等獎不超過15名,金額為HK$20,000;二等獎不超過30名,金額為HK$10,000;三等獎不超過50名,金額為HK$5,000。由深圳大學設置並根據獎學金評選細則負責發放,已獲得卓越獎學金的學生不重複發放新生獎學金。

十、相關要求

(一)證書頒發: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並取得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准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二)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報到時備高中畢業證書正本供現場查驗。

(三)香港學院學生報到及學習地點在香港(不提供住宿),相關培養及管理原則按照《深圳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修訂)》執行。學生在就讀期間有在深圳本校交流學習意願的,經深圳大學審核並同意後可來深圳大學本校就讀一學期或一學年。

(四)如來校本部交流學習,體檢需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五)如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關於港澳自主招生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六)個別僱主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本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

十一、諮詢及查詢方式

單位: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深圳大學香港學院

諮詢電話: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86-755-26536235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852-37531620、+852-46791058

電子郵箱: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zsb@szu.edu.cn(接收電子版報名資料、諮詢)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hkc@szu.edu.cn(僅諮詢)

主頁:

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zs.szu.edu.cn

單位地址: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粵海校區

深圳大學香港學院:香港九龍九龍灣偉業街33號德福廣場一期P30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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