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现确定第二场考试拟入围名单及专业如下,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无异议考生须在2019年3月8日前与我校签署《确认函》(见附件),如考生过期未签署《确认函》,视为自愿放弃我校保送生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通知已签署《确认函》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并以《确认函》为准上报教育部阳光平台。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各省招生办及阳光高考平台审核通过为准。
考生须下载附件《确认函》,填写姓名、高考准考证号(14位)、身份证号码和拟录取专业(按照公示结果填写),并亲笔签名。以PDF或图片格式发送至邮箱290591283@qq.com。
有疑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核查。
联系电话:0755-2653 6235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3月2日
附件深圳大学2019年外语类保送生录取确认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