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深圳大学2023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简章》的要求,我校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对我校2023年自主招生香港学生报名考生初审合格名单存在疑义者,请于2022年12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纸质版扫描件)向我校招生办公室(zsb@szu.edu.cn)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也将不予受理,受理咨询电话:86-755-26536235。
另,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 请于2022年12月21-22日(9:00-11:30am,2:00-5:30pm)期间自行加入我校指定的腾讯会议进行网络测试,腾讯会议号将会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请注意查收邮件。网络测试操作说明详见邮件附件,逾期未测试视为放弃2023年深圳大学自主招收香港学生面试资格。
2. 我校将根据申请人入学申请表的中学成绩排名、个人材料和面试情况,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