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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深圳大学2023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简章》,经过专家组初审、评委面试、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根据申请人的面试情况、提交材料中平时成绩的年级排名和我校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拟定总成绩合格线为87分,拟择优录取77名学生。现将拟录取名单和拟录取专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8日。
对拟录取名单存在疑义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咨询电话:校招生办86-755-26536235,校纪委(监察)室86-755-22671162。
另,请拟录取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我办将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以上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确认,每位拟录取的考生都须回复邮件提交确认表格;
2.确认录取的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联招办审核,录取通知书待联招办审核通过后拟于2023年8月份寄出;
3.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