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深圳大学香港学院2024年自主招收香港学生简章》,经过专家组初审、评委考核、招生领导小组审批,拟择优录取113名学生(拟录取线为79.2分),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日17:00。
对拟录取名单存在疑义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校招生办0086-755-26536235,校纪委(监察)室0086-755-22671162。
另,请拟录取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公示结束后,以上拟录取考生名单需上报联招办进行审核,审核期间请拟录取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电子邮件。
2.审核结束后,已录取的考生可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录取查询,详见录取公告https://zs.szu.edu.cn/info/1032/4167.htm,我办也将会发送录取及新生入学相关通知邮件,届时请留意查收。
3.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4.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