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视深圳大学建设,组织北大援建中文、外语类学科,清华援建电子、建筑类学科,人大援建经济、法律类学科。建校42年,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近30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深圳大学现有粤海、丽湖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2.72平方公里。现有在校生46627人,其中本科生29384人、硕士研究生15571人、博士研究生1114人、留学生558人;另有南特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158人。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现有教职工4413人,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233位,广东省高层次人才115位,深圳市高层次人才2293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涵盖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历史学、艺术学、农学等13个学科门类。学校设有27个学院,105个本科专业和3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所直属附属医院。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4个;有省级一流学科17个;学术学位博士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类别4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4个,博士后工作站1个。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2个。工程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物理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科学/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农业科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精神病学与心理学、分子生物学和遗传学、地球科学、免疫学、数学、微生物学、经济学与商学等20个学科进入ESI学科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计算机科学、化学等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化科研合作、国际化师资建设、国际文化交流”,目前与境外315所高校(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遍布全球57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包括师生交流交换、科研合作、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并积极吸纳全球留学生就读深造,打造学校国际化氛围,全面提升国际交流质量和层次。
当前,深圳大学积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坚持文化引领,强化创新驱动,追求内涵发展,为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打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标杆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入学途径
参加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读深圳大学。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bmbk/zsjz/content/post_4654966.html)。
三、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深圳大学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130人(最终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计划类别:本科普通类。
四、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最终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序号 |
学院(部)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学制 |
备注 |
1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不招色盲 |
2 |
传播学院 |
广告学 |
文理兼类 |
4 |
|
3 |
新闻学 |
文理兼类 |
4 |
|
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
5 |
电子信息工程 |
理工类 |
4 |
|
6 |
法学院 |
法学 |
文理兼类 |
4 |
|
7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文理兼类 |
4 |
|
8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化学 |
理工类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9 |
环境工程 |
理工类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10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理工类 |
4 |
|
11 |
自动化 |
理工类 |
4 |
|
12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理工类 |
4 |
|
13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智慧城市) |
理工类 |
4 |
|
14 |
教育学部 |
学前教育(师范) |
文理兼类 |
4 |
|
15 |
教育技术学 (智能教育)(师范) |
文理兼类 |
4 |
|
16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文理兼类 |
4 |
|
17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文理兼类 |
4 |
|
18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 |
文理兼类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19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国际工程创新班) |
理工类 |
4 |
|
20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文理兼类 |
4 |
|
21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理工类 |
4 |
|
22 |
物理学 |
理工类 |
4 |
|
23 |
医学部 |
临床医学 |
理工类 |
5 |
不招色盲、色弱 |
24 |
生物医学工程 |
理工类 |
4 |
|
25 |
药学 |
理工类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26 |
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文理兼类 |
4 |
|
27 |
社会学 |
文理兼类 |
4 |
|
28 |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理工类 |
4 |
不招色盲、色弱 |
五、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我校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预计2025年8月向考生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
七、学费与住宿费(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深圳大学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费标准一览表 |
元/学期 |
专业类别 |
所属学院 |
招生专业(方向) |
学制 |
专业学费 |
课程学分学费 |
普通文科类专业 |
人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4 |
1092 |
课程学分学费每学分100元,每学期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 |
传播学院 |
广告学、新闻学 |
4 |
1092 |
经济学院 |
金融学 |
4 |
1092 |
管理学院 |
工商管理 |
4 |
1092 |
政府管理学院 |
行政管理 |
4 |
1092 |
文科法学师范类专业 |
教育学部 |
学前教育(师范) |
4 |
1067 |
法学院 |
法学 |
4 |
1067 |
政府管理学院 |
社会学 |
4 |
1067 |
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4 |
1465 |
理工外语体育师范类专业 |
教育学部 |
教育技术学(智能教育) |
4 |
1402 |
普通理工科类专业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智慧城市) |
4 |
1365 |
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 |
4 |
1365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 |
4 |
1365 |
医学部 |
生物医学工程 |
4 |
1365 |
高水平建设学科理工类专业 |
心理学院 |
心理学 |
4 |
1714 |
材料学院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4 |
1714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
4 |
1714 |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1714 |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
土木工程 |
4 |
1714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化学 |
4 |
1714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
4 |
1714 |
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4 |
1714 |
医学类专业 |
医学部 |
药学 |
4 |
1665 |
医学部 |
临床医学 |
5 |
1665 |
(二)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数为准。
八、入学与体检
(一)新生持加盖深圳大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二)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联招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被录取考生(含应届毕业生)入学时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原件进行核验。
(三)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九、毕(结)业颁证
对取得深圳大学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十、录取信息
(一)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从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查询,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一、其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如教育部、联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大学
电话:0086-755-26536235(工作日)
电子邮箱:zsb@szu.edu.cn
传真:0086-755-26534482
学校主页: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网主页:http://zs.szu.edu.cn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粤海校区,邮政编码:51806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丽湖校区,邮政编码:518055)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