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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0〕169号)及《深圳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深圳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确定如下:
1.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在此基础上我校依据招生项目的计划、要求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综合因素,分项目、分男女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具体如下:
2.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分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4.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若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二志愿;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按照以上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原则,结合今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的考生情况,综合考虑我校招生运动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校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80名(含11名保送录取运动员),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对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校招生办)
0755-26536193(校纪委办)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