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学生司《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8﹞132号)以及《深圳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深圳大学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原则及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总评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总评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综合考虑本校招生项目发展和计划的要求,同时结合招生项目生源情况,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优先录取一志愿,若一志愿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再录取二志愿;同一项目综合总评成绩相同者,先按运动等级再按以往比赛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按照以上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原则,结合今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的考生情况,综合考虑我校招生运动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校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55名(含2名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5月27—31日(对我校2019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校招生办)
0755-26536193(校纪委办)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