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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8:3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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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深圳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规定,深圳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录取分数线确定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基础分及以上(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在此基础上我校将依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综合因素,分项目、分男女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计划具体如下: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分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上线(达到我校规定的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总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按照以上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原则,结合今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上线的考生情况,综合考虑我校招生运动项目建设和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100名(含3名保送录取运动员),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审核为准。

 

公示期:2023年5月19日至23日(对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招生办公室)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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