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深圳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等有关文件规定,深圳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原则及招生计划确定如下:
一、拟录取考生的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项目 |
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
高尔夫球(男子、女子) |
85分(含) |
篮球(男子) |
80分(含) |
篮球(女子) |
70分(含) |
游泳(男子、女子) |
96分(含) |
艺术体操(女子) |
87分(含) |
羽毛球(男子) |
85分(含) |
羽毛球(女子) |
80分(含) |
网球(男子、女子) |
80分(含) |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在达到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拟录取考生的综合分须达到合格(60分)及以上(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四、实行学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上线(达到我校规定的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项目、分男女优先录取一志愿。第一志愿录取结束仍未完成总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同一项目综合分相同者,按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五、在此基础上我校将依据生源实际情况和组织运动队的需求等综合因素,分项目、分男女划定招生计划。
项目 |
性别 |
招生计划 |
备注 |
高尔夫球 |
男 |
13 |
含保送录取运动员1人 |
女 |
6 |
|
篮球 |
男 |
6 |
|
女 |
14 |
含保送录取运动员1人 |
网球 |
男 |
5 |
|
女 |
7 |
|
艺术体操 |
女 |
12 |
|
游泳 |
男 |
16 |
含保送录取运动员4人 |
女 |
10 |
含保送录取运动员4人 |
羽毛球 |
男 |
5 |
|
女 |
6 |
|
总计 |
|
100 |
|
按照以上录取原则及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100名(含10名运动训练专业保送录取运动员),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最终录取结果以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审核为准。
公示期:2024年5月24日至30日(对结果存在疑义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招生办公室)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