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和《深圳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的需求,经研究决定,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单考单招文化课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总分180分,同时认定以下52名考生获得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入围资格,现将入围名单及拟录取层次安排予以公示。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拟定结果将上报教育部,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进行集中公示,最终合格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录取时按《深圳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及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注:1.“二本线”为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如有A、B线则按A线执行);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取消录取批次的省份,则按第一段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如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划定高水平运动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按该线执行。
2.我校进行的考试成绩不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符合条件者方能作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最终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审核公布为准。凡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3.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及体育专项水平复测,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4.运动队录取的所有考生入校后均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拟录取的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高水平运动员学生进校后,不按要求参加日常训练和比赛,不能代表学校参赛或达不到竞赛要求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5.如果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公示期:2020年7月20—24日(对结果存在疑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55-26536235(校招生办)
0755-26536193(校纪委办)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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