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报考指南 >> 港澳台侨 >> 澳门自主招生 >> 正文

关于深圳大学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自主招收澳门学生 初审合格名单公示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15:41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深圳大学2023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自主招收澳门学生简章》的要求,我校对报名考生的资格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毕业中学

1

吴加智

中山市华侨中学

2

洪曙佳

镜平学校(中学部)

3

陈晓彤

广州天省实验学校

对深圳大学2023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自主招收澳门学生初审合格名单存在疑义者,请于20237617:3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也将不予受理,受理咨询电话:86-755-26536235。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630


上一条:关于深圳大学2023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自主招收澳门学生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深圳大學2023年依據澳門“四校聯考”成績自主招收澳門學生簡章

联系我们

  • 地址:粤海校区汇元楼339室
  • 邮编:518060
  • 电子邮箱:zsb@szu.edu.cn(全日制本科)   szuyz@szu.edu.cn(研究生)
  • 咨询电话:粤海:0755-2653 6235(周一到五)
  • 丽湖:0755-2673 6235(周一、周三、周五)(8:30—11:30 14:30—17:00)

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