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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深圳大学2024年依据澳门“四校联考”成绩自主招收澳门学生简章》,经过专家组初审,根据申请人“四校联考”成绩和我校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录取线为2755分,拟录取19名学生。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以及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名单及拟录取专业如下:
公示期: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17:00。
对拟录取名单存在疑义者,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情况的,一律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咨询电话:校招生办0086-755-26536235,校纪检(监察)室0086-755-22671162。
另,请拟录取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以上拟录取考生需经联招办审核,录取通知书待联招办审核通过后拟于2024年8月份寄出;
2.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3.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至少有效期一年。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