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概況
深圳大學1983年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中央、教育部和地方高度重視深圳大學建設,組織北大援建中文、外語類學科,清華援建電子、建築類學科,人大援建經濟、法律類學科。建校39年,深圳大學秉承“自立、自律、自強”的校訓,緊隨特區,銳意改革、快速發展,在較短的時間內形成了從學士、碩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養體系以及多層次的科學研究和社會服務體系,形成了“特區大學、窗口大學、實驗大學”的辦學特色,培養了近30萬各類創新創業人才,95%以上紮根粵港澳大灣區,為特區發展和國家現代化建設做出了重要貢獻。特別是進入新時代以來,學校實施高水平大學建設發展戰略,成為大陸進步最快的大學之一,綜合實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實現了從本科教學型大學向教學科研並重型大學的轉型,創新創業人才培養、人事管理體制等領域的改革走在全國前列。目前,學校已經成為一所特色鮮明、實力雄厚、在國內外具有良好聲譽和重要影響力的高水平綜合性大學。
深圳大學現有粵海、麗湖兩個校區,校園總面積2.72平方公里。現有在校生43385人,其中本科生28470人、碩士研究生13689人、博士研究生721人、留學生505人。學校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現有教職工4029人,有國家級高層次人才179位,廣東省高層次人才90位,深圳市高層次人才1969位。
學校學科門類齊全、綜合性強,涵蓋哲學、文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醫學、歷史學、藝術學等11個學科門類。學校設有27個學院,101個本科專業,2所直屬附屬醫院。現有國家級特色專業5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4個;有省級一流學科17個;學術學位博士授權一級學科15個,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類別2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9個,博士後工作站1個。有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39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類別27個。工程學(1‰)、臨床醫學(3‰)、材料科學(1‰)、生物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科學(1‰)、化學(2.15‰)、物理學、社會科學總論、環境科學/生態學、藥理學與毒理學、農業科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神經科學與行為學、精神病學與心理學、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等15個學科進入ESI學科世界排名前1%。
學校積極推進“國際化人才培養、國際化科研合作、國際化師資建設、國際文化交流”,目前與境外283所高校簽署了協議,開展學生交換、教師研修和科技交流、合作辦學等多種形式的國際合作,並積極吸納全球留學生就讀深造,打造學校國際化氛圍,全面提升國際交流品質和層次。
當前,深圳大學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先行示範區建設等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堅持文化引領,強化創新驅動,追求內涵發展,加快創建世界一流綜合性大學,為建設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標杆大學而努力奮鬥!
二、報名
(一)報名資格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繼續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報名資格要求如下:
1.擁護“一國兩制”和國家統一;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3.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考生所持證件須與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內;
4.參加2023年“學測”,且語文、數學(A或B)、英文、自然(或社會)四門課的考試成績均達均標級(含)以上(相關專業科目要求參見“招生專業表”)。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報名方式:
(1)考生登錄祖國大陸普通高校依據臺灣地區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www.gatzs.com.cn/z/tw/)進行報名;
(2)考生須按照系統要求輸入個人信息,上傳個人證件、電子證件照(JPG格式)、學測成績、考生誠信承諾書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績查驗授權書;
(3)其他材料: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學校公章)、考生所在中學負責人推薦意見(非必須)及體現考生個人情況的其他材料(非必須);
(4)報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報名截止後,考生原則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應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並提供真實材料;
(5)志願填報採取平行志願方式。每位考生報名時可填報6所高校,每所高校可填報6個專業,並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可在報名截止前修改志願,逾期不得修改。
3.注意事項: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填報信息錯誤或填報虛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招生計劃和專業
(一)我校2023年繼續依據台灣“學測”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总計劃为15人(各專業計畫可打通使用,最終可視生源情況超額錄取)。
(二)招生專業詳見下表(最終以報名系統公佈為準)。專業介紹及專業受限請參閱“深圳大學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介紹”(https://zs.szu.edu.cn/xyzy1.htm);
四、审核及考核
(一)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成功的台灣“學測”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慮學生的“學測”成績和綜合素質等,擇優進入考核環節,請考生及時登錄系統查看審核進度和結果。
(二)考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考生進行考核,時間初定於四月下旬,具體考核方案請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s://zs.szu.edu.cn)的最新公告。
五、錄取及查詢
(一)我校將根據學生的“學測”成績、考核成績和綜合素質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查詢
1.考生須於5月15日至19日期間登錄系統查詢本科錄取情況,進行錄取確認。逾期未確認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且不得參加徵集志願報名;
2.可從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zu.edu.cn)查詢。
(三)由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以此為準),預計於2023年8月初發出。
六、學費與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
(一)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每學期學生繳納學分學費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課程學分學費的標準為每學分100元)。
(二)住宿費:800—1500元/學年(按最高收費標準預存,學校將以學生的實際住房收費標準來扣收住宿費)。
以上收費和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均以深圳市物價部門最新核定批准數為准。
七、入學與體檢
(一)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準;
(二)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他專業;
(三)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有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四)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學生的暫行規定》(教港澳台〔2016〕96號)文件進行管理。
八、學歷學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凖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九、其他說明
如教育部關於依據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台灣高中畢業生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將進行相應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十、招生咨詢和聯系方式
電話:86-755-26536235(粵海校區,週一到週五),86-755-26736235(麗湖校區,週一、週三、週五)(8:30—11:30 14:30—17:00)
傳真:86-755-26534482
電子郵箱:zsb@szu.edu.cn
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
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粵海校區,郵政編碼:518060),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學苑大道1066號(麗湖校區,郵政編碼:518055)
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三年一月